時光匆匆,距離小弟接任隊長已過1年
按照球隊規章隊長任期為1年
故將於本週練球尾聲時進行隊長改選 請大家踴躍出席
以下為擬定之選舉草案
若有問題可儘速提出
於選舉日前均可進行修改
若無問題屆時將依此執行
2011 HCB 隊長選舉草案
1. 選舉時間 : 2011/1/29(六) AM11:00
2. 選舉地點 : 練球地點
3. 候選人資格: 於2010/12/31 前入隊之隊員
4. 候選人產生: 自願者優先,若無人自願則由隊員推薦之
5. 選舉人資格: 於2010/12/31 前入隊之隊員,且於選舉日出席練球者,未出席者視同自願放棄,不可代為投票
6. 選舉辦法 : (1)採不記名投票,選票現場製作
(2)候選人1名時,由在場隊員半數以上同意者當選之
(3)候選人2名以上者,由得票數高者當選
7. 選舉結果 : 選舉結果出爐後則當場進行交接,新任隊長需於2週內完成新任幹部指派並公告之。
8. 其他 : 其他未盡事宜,由出席選舉隊員共同決議執行。
球隊規章人事類
第一條:球隊職務
隊長 : 由全體隊員遴選,每年一任,不得連選連任,再任需半數隊員以上擔任過後才可再任。無特殊原因者,皆須擔任隊長一職。
副隊長 : 由隊長指派一員擔任。任期一年,可連任。
總務 : 由隊長指派一員擔任。任期一年,可連任。
練球輔助員:由隊長指派兩員擔任。任期一年,可連任。
器材組長: 自願者優先,若無自願者再由隊長指派一員擔任。任期一年,不可連任。再任需經過半數隊員擔任後才可再 任。無特殊原因者,皆須擔任器材組長一職。
器材組員: 由器材組長指派若干員擔任。任期一年,可兼任其他職務。
記錄組長:自願者優先,若無自願者再由隊長指派一員擔任,任期一年,可兼任其他職務,可連任。
記錄組員: 由記錄組長指派兩員擔任。任期一年,可兼任其他職務。
網站管理員:自願者優先,若無自願者再由隊長指派一員擔任,任期一年,可連任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